海南日报报业集团旗下媒体: 海南日报 | 南国都市报 | 南海网 | 南岛晚报 | 证券导报 返回报网首页 |   版面导航
2013年03月25日 星期一      报料热线:966123
当前版: 002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期   下一期 往期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医疗纠纷基金
凸显医疗诉讼难
  ■ 郭 滨

  

  为帮助医疗诉讼中的困难群体,海口美兰区法院设立医疗纠纷基金,让贫困患者打得起医疗官司。通过该纠纷基金,本来可能升级的医患纠纷得以进入司法程序并得到公正判决。这让我们为医疗纠纷基金叫好的同时,也不禁反思是什么阻止了医患纠纷通往法院之路?

  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出现医疗纠纷后,患者可以和医院协商解决,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还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般所说的“私了”即前两种方式。但近年来大部分医患恶性事件,就是在“私了”过程中由于矛盾激化导致的。相反,我们很少听说法院判决造成医患恶性事件。这说明,司法程序能较为妥善地处理医患纠纷,但为何患者却偏偏要“私了”呢?

  在笔者看来,这既是因为“私了”省事、直接,也是由于医疗诉讼本身复杂、耗时。报道中也提到,很多人认为“打官司手续繁琐,鉴定和诉讼花钱多、耗时长,救助手段迟缓。”这种看法并非空穴来风,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诉讼要由患者一方对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提出鉴定。申请鉴定的责任赋予患者一方,患者就可以利用这种权利提出对自己有利的鉴定要求而回避可能对自己不利的鉴定事项。

  立法者的本意是让患者掌握医疗诉讼的举证主动权,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医疗事故鉴定和专家证人导致举证费用不菲。另外,医疗诉讼涉及法律和医学这两门学科,专业知识上的信息不对称对普通百姓来说更为凸显,求助于专业律师也会增加诉讼费用。因此,举证责任和专业壁垒导致的高额诉讼费用抬高了医疗诉讼的门槛,让大多数老百姓对“公了”避而远之。医疗诉讼难是确确实实存在的问题。

  美兰区法院设立的医疗纠纷基金,对于一些因费用过高而放弃医疗诉讼的人可谓及时,但相对于目前医疗纠纷的数量来说,无异于杯水车薪。一方面,医疗诉讼门槛之高已超出社会大多数人的承受范围,而专项基金的申请条件较为严格,存在政策“夹心层”现象;另一方面,就目前情况来看,医疗纠纷基金还只是美兰法院的个例,不具有普遍适用性。此外,从媒体报道来看,基金自去年推出即由省市区共同拨款,这种拨款方式能否成为制度还有待时间检验。

  面对已经存在的医患纠纷,如何有效引导其进入司法之门,还需更多对策。因为,医患双方矛盾升级造成的社会悲剧,我们再也承受不起了。

上一篇    下一篇
   第001版:头版
   第002版:评论
   第003版:海南新闻综合
   第004版:习近平当选国家主席后首次出访
   第005版:中国新闻综合
   第006版:世界新闻综合
   第007版:体育新闻综合
   第008版:娱乐新闻综合
   第009版:海南周刊
   第010版:特稿
   第011版:特稿
   第012版:特稿
   第013版:特稿
   第014版:特稿
   第015版:特稿
   第016版:特稿
   第017版:特稿
   第018版:特稿
   第019版:特稿
   第020版:特稿
   第021版:海之南
   第022版:乐活
   第023版:影视
   第024版:行走
33间房带来的“财富”启示
“水环境全国一流”喜中有忧
时事图说
五指山5天 完成“四项”考核
渤海起航 南海扬帆
医疗纠纷基金 凸显医疗诉讼难
微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