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面积109156.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
本次拍卖出让宗地位于海口市滨海大道北侧,面积109156.97平方米(合163.73亩),其中:商业用地占55%计60036.33平方米,可用作商务金融、住宿餐饮或批发零售,土地出让年期为40年;城镇住宅用地占45%计49120.64平方米,出让年期为70年。根据市规划局海规函[2014]1780号,该宗地的规划用地性质为商业、居住用地,其中商业设施用地占总用地的55%,居住用地占总用地的45%,商业设施用地可用于建设商业、办公、酒店或商业综合体,居住用地用于建设公寓。用地容积率≤1.0、建筑密度≤20%、绿化率≥40%。用地西侧建筑限高≤25米,用地东侧建筑限高≤35米。其他规划要求按市规函[2014] 1780号复函执行。拍卖起叫价:人民币65144.88万元。
二、竞买人资格
竞买人可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法律法规另有限制的、或在海口市行政辖区内有闲置建设项目用地或拖欠土地出让金的除外。本次拍卖不接受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每次加价幅度为人民币50万元。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
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一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报名时间:2015年4月20日至2015年5月4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
竞买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买保证金32572.44万元人民币(评估价的50%)。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5月6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5月7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
1、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竞买保证金自动转做出让地块的出让金,定金为成交价的10%。土地出让金可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一次性付清,或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30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的50%,余款90日内付清,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需要按支付第一期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2、本次拍卖出让的109156.97平方米国有建设用地已具备开发建设条件,竞得人应在交地后1年内动工,3年内完成项目建设。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等的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海南省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
3、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发票及完税证明等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4、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www.hnlmmarket.com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