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海口市人民政府批准,海口市国土资源局决定将海口市滨涯路南侧一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拍卖方式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土地的基本情况:本次拍卖出让地块位于海口市滨涯路南侧,用地面积22758.87平方米(合34.14亩),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出让年期为70年。
根据海规函[2014]566号文规定:该地的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3.0,建筑密度≤15%,建筑限高≤80米,绿地率≥40%,其他规划设计要求均依照市规划局海规函[2014]566号。
拍卖起叫价:人民币4057.29元/平方米。
二、竞买人资格:该宗地仅限于建设海秀快速路项目安置房。因涉及安置房的建设、资金周转和缴费时间等问题,竞买人设定为国有企业。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拍卖土地。建成后政府按照建筑面积进行回购,回购价格按不高于4776.00元/平方米,土地拍卖价格下限为4057.29元/平方米(即“竞地价”的起拍价)。竞买者对土地价格进行竞价,以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
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有意竞买者请到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地址:海口市国贸二横路国土大厦五楼)或海南省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2号窗口查询,凭有效证件索取《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并按拍卖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报名时间:2015年7月8日至2015年7月22日16:00整(北京时间)。
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应在报名之前缴交竞买保证金人民币2770.18万元。
六、资格确认、拍卖时间及地点: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7月24日16:00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5年7月27日16:00整(北京时间)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土地交易大厅举办。
七、其它事项:1、拍卖宗地条件:以宗地外六通、宗地内土地不平整的现状条件出让;2、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须进行一次以上的有效报价,否则没收保证金。竞买成交当天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成交确认书》10个工作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其缴交的竞买保证金自动转为土地出让合同价款,其中成交价总额的10%为合同定金。受让人应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价款;3、交地时间及条件:交地时间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按现状条件交地,土地出让金缴清后受让人凭土地出让金缴交凭证及完税证明材料办理土地登记手续;4、受让人自交地之日起一年内动工开发,自动工之日起三年内完成项目的投资建设。安置房建成后根据区政府的安置方案由政府回购,回购价格不得高于4776.00元/平方米。涉及水务、绿化、市容、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等应符合国家、海南和海口市的有关管理规定;5、税金由竞得人按税法规定交纳,拍卖交易服务费按规定收取。
八、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手册》,该手册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
九、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海口市土地交易中心
咨询电话:(0898)68531700 65303602
网上查询:www.landchina.com www.ggzy.hi.gov.cn
www.hnlmmarket.com
海口市国土资源局
2015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