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权限下放内容包括,除题库外,中级、初级及专项能力考核职业资格鉴定的资格审查、考评员派遣、督导员派遣、阅卷、证书办理等工作均下放由市县人社部门负责。鉴定试题由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从国家题库或省级题库中提取。各市县于技能鉴定考试日期前15天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上报申请,同时将各批次考评员、质量督导员派遣情况报送备案。
各市县于技能鉴定考试日期前1个月发布鉴定公告,鉴定公告应包括鉴定职业(工种)的名称、等级、理论考试和操作技能考试的时间、地点等基本内容。各市县于技能鉴定考试结束后15天内将考试成绩录入国家职业技能鉴定考务管理系统,向省人力资源开发局上报证书数据。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对下放权限项目的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和抽查,主要检查资格审查、考试组织、考场设置、阅卷情况、设施设备和监考员、考评员、督导员安排等工作。同时,还将通过鉴定机构年检、绩效评估等方式,对各市县职业技能鉴定工作进行评估检查。对出现问题的市县人社部门及其所属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将视情况给予警告、整改或暂停组织实施鉴定资格,并在全省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