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中关于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人员进出、运输来往自由便利和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等方面的制度安排,许多都要通过立法推动落地,这对人大财经立法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省委人大工作会议后,省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倪健在接受海南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财经工委将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领导下,以自贸港建设为中心开展人大财经工作,努力开创人大财经工作新局面。
倪健告诉海南日报记者,在财经立法工作方面,省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将根据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深入调查研究,梳理自贸港建设在调法调规、特区立法等方面的立法需求,及时提出立法项目建议,推动立法工作。认真做好《海口江东新区条例》《洋浦经济开发区条例》《生态补偿条例》《公平竞争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草案的初审工作。在立法中,将发挥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坚持提前介入、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掌握立法进展情况,推动立法中有关问题的协调解决,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立法规划计划和任务分工及时组织起草法规草案、按时提请审议。紧扣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
倪健表示,财经工委还将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加大创新力度,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做好计划预算审查监督工作,重点审查监督计划预算主要目标、指标和措施等的制定和执行是否贯彻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是否符合高质量发展和自由贸易港建设的要求;聚焦经济平稳运行,做好经济形势分析工作,加强对经济运行中突出问题的研究;聚焦关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重点问题,认真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情况的专题调研,做好常委会听取和审议我省“十四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报告的有关工作;聚焦人大财经工作创新,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推进预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改革创新。
(本报海口7月28日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