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人民检察院诉本人破坏海洋生态公益诉讼案件(具体名单附后),经海口海事法院审理认定,本人的行为(详见附表)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破坏了海洋生物种群多样性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平衡性,侵害了海洋生态环境,致使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受到损害。通过法庭审判,本人对自身的过错和危害后果已有深刻的认识和悔悟。在此真诚地向广大社会群众赔礼道歉,保证今后不再发生类似行为。附表:
声明人:黄良日 卢家宝 郑有军 陈少虎 郑文豹 庄光铭 王开运
牛 波 二○二一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