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兆民、李立新同志任职年龄到限,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建议,依照《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等有关规定,政协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免去王兆民、李立新同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海南省委员会常务委员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