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乡镇供水及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建设征地的需要,项目征地范围内坟墓需全部进行迁移,目前尚有一座坟墓未能核实户主。现将有关坟墓迁移事项公告如下:一、坟墓地点及规格:具体位置在阳江农场老中学鱼塘边(阳江农场11队),土地宗地号:琼(2018)琼中不动产权第0000676号,有土坟一座,无立碑。二、补偿范围:有主坟:按照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琼中府办【2015】72号)标准进行补偿。无主坟:由建设单位代为迁移到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公墓深埋(加叉农场公墓)。三、迁移时间:上述地点的坟墓户主,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2月10日前请主动与阳江分公司联系进行核实登记,并在规定时间内自行将坟墓迁出,逾期不迁移的视为无主坟墓处理。特此公告!联系电话:阳江分公司征地工作办公室:13976219568。
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2021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