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方、海南省亿万嘉超市有限公司等:
贵方承租本人海口市龙华区世贸东路2号世贸中心F幢地下一层房屋应依法按约向我支付房租。贵方截至本月底已欠租四个月,已构成违约,本人现根据《民法典》第563条等规定通知贵方:即日起解除上述房屋的租赁合同及其所有补充协议(含双方/三方等所有形式变更协议或补充协议)。请贵方于本公告见报之日起五日内前来办理合同终止的结算事宜并腾退房屋,逾期我方则依法处理。贵方承租期间若涉分租转租等任何形式让渡部分房屋使用权,则请贵方自行妥善处理与实际使用人的关系。
出租人:王金平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