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报记者 尤梦瑜
通讯员 赵雅婧 朱天艺
绵绵阴雨“掩”不住佛罗溪畔的绿意盎然。5月7日,海南日报记者来到乐东黎族自治县佛罗镇田头村,一眼望去,佛罗溪弯弯的河道沿瓜田向远处延伸,河边的水泥路上,车来人往;低头看河,黑色小鱼在一池碧水中成行穿梭。
田头村村民吉训南这些年来一直在佛罗溪沿岸种植哈密瓜,看着昔日的“臭水沟”变成了潺潺清河,多年来蹚着走的泥巴路变成了宽阔的水泥路,他忍不住向海南日报记者感慨:“没想到半年多时间能有这么大变化。现在我们散步经常走到这条路上来,这是我们田头村的美丽风景。”
污水横流,蚊虫孳生, 13.5公里长的佛罗溪多年来以雨水为“源”,由于没有足够的水流量,加之上游养猪场及周边鱼塘、虾塘的违规排放,导致河道堵塞,污染严重。
2021年11月,省纪委监委开展习近平总书记“4·13”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后(以下简称“4·13”监督检查),向乐东反馈了佛罗溪污染整改中存在的问题。
“‘4·13’监督检查催促我们在完成‘治标’工作后,下大力气开展‘治本’工作。检查组特别指出了上游养猪场排污问题,引起了县里的高度重视。”乐东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李三平介绍,“4·13”监督检查反馈问题后,乐东第一时间召开整改推进会议,会上对佛罗溪问题进行点名,明确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将问题整改作为当前第一要务,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排查,确保整改到位。同时,乐东立即启动党政同责专题督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先后3次带队调研佛罗溪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要求县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等职能部门以及佛罗镇、黄流镇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全面整改到位。
黄流镇政府对佛罗溪上游排污的赖元村养猪场、新民村养猪场进行拆除。乐东县农业农村局在前期开展整治沿线虾塘养殖污染源工作的基础上,对佛罗溪流域存在约300户近1000亩的哈密瓜种植基地药肥污染水源风险开展排查整治,引导并推广了哈密瓜水肥一体种植技术工作。
如今,佛罗溪生态治理工程和佛罗镇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全面改善了佛罗溪现有水质,有效避免了佛罗溪的污水直排问题。值得一提的是,经监测水质发现,佛罗溪水质已达到V类以上。佛罗溪沿岸存在直排污染的上游养猪场和虾塘、鱼塘等污染源已做到应拆尽拆,从根本上解决了污染源直排问题。
“扛起属地职责,我们建立完善常态化巡查工作机制,巩固整改成果,坚决从源头避免再产生类似污染问题。”佛罗镇镇长张寿宇说。
据悉,包括佛罗溪生态环保问题在内,“4·13”监督检查组向乐东反馈了11个问题,目前已完成整改销号3个,其他问题也取得阶段性整改成效。针对反馈问题,乐东县委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书记专题会、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出台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方案,制定39项具体整改措施,要求相关责任单位分类整理,压实责任,形成合力,限期整改,并抓好长效长治。
此外,乐东县纪委监委也通过压实县级分管领导责任、全过程跟踪监督、开展整改成效“回头看”等方式,督促整改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对“4·13”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所涉及的问题线索实行快查快办,以严肃问责倒逼整改到位,成效达标。
乐东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深化对省纪委监委“4·13”监督检查反馈问题整改的监督执纪工作,对监督发现整改工作中存在失职失责或“不作为、乱作为”等干部作风问题,将依纪依法从严从快查处,切实推动问题整改提速增效,按期完成。
(本报抱由5月10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