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等6个总体规划局部调整已编制完成,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按程序进行公示。
1.公示时间:30日(2022年7月 1日至7月 30 日)。
2.公示地点: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门户网站(http://zzgj.haikou.gov.cn);海南日报;海口日报。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至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编制审查办公室,地址: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办公区15号楼南楼3049房,邮政编码:570311。
(3)意见和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联系人:
(1)《海口市智慧体育公园(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何书勇,咨询电话:68705325)。
(2)《“东港觅古”驿站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3)《演丰镇塔市盐场土地整治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4)《海南省公共卫生临床中心项目配套道路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5)《江东新区高品质饮用水管网-增压泵站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6)《大致坡镇咸来水厂项目用地总体规划局部调整方案》(姜博文,咨询电话:68724391)。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