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三亚9月22日电(记者李艳玫)9月22日,海南日报记者从三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做好用地要素保障推进项目复工复产9条措施》(以下简称《措施》),将全力做好规划用地要素保障,助力三亚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后复工复产工作,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
《措施》主要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保障、简化用地审批程序、提升土地供应效率、多渠道补充新增耕地指标、提升土地供应效率、优化用海审批工作等方面对审批流程作出最大限度精简,采取“告知承诺”“容缺后补”“以函代证”的方式推进规划许可审批工作。
对8月1日前已取得规划“以函代证”的新建建设项目,文件有效期延长3个月。对已取得土地相关证明文件,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的新建项目,根据项目建设单位申请,在项目总平面图及地下室方案审查合格后3个工作日内,通过“告知承诺”“容缺后补”,采取“以函代证”方式先予办理地下室部分规划审批手续,有关批前公示和方案审查等工作可同步推进。
《措施》指出,对8月1日至12月31日到期的临时用地,依用地单位申请,复垦期限可延长6个月。经三亚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批准的应急防控、方舱医院、医疗卫生设施、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等疫情防控需要临时使用土地的,相关资料可在使用结束前补充备案,在使用结束后6个月内进行复垦;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农转用征收经批准实施后,直接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决定书;对已编制用海用岛论证报告但暂不具备受理条件的项目,先行开展用海用岛论证和专家评审等技术审查工作。
《措施》还明确,多渠道补充新增耕地指标,确保重点项目顺利落地。大力推进现有与农垦南繁合作四个土地开发整理项目的施工建设和备案工作,确保3300亩新增水田和278亩旱改水指标在2022年年底顺利完成备案入库。